按照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从11月10日起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重点是检查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在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方面的情况,查隐患、补短板、固成效,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此次专项行动,通过检查企业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有关制度落实情况,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欠薪案件限期销号清零的目标。
具体确定了十一项重点任务: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六是对人社部“根治欠薪进行时”反映的重大欠薪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重点对国家督办案件清零;七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八是对2019年度各地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是省政府书面约谈地区的整改情况;九是省纪委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十是学习贯彻《条例》取得成果情况,重点是利用省厅线上学习平台参加培训,人数、范围、参加学习考核通过率;十一是自查各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根治拖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专项督导组,分赴各地明察暗访,全面督查指导。《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条例》的普法宣传,使《条例》常态化,形成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好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过程的日常监管,切实推进各项制度真正落地见效,防止“小问题”引发大风险;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违法惩戒。用好用足《条例》赋予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强化欠薪隐患风险防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进一步加大失职问责力度。依据《吉林省行政问责办法》和《吉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追究责任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力戒专项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市(县),因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有关问题线索将移送省纪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