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期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有序进行,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期间劳动仲裁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三重”举措,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蔓延,阻断疫情传播,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当事人的权益,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纠纷,即:三个“一”、两个“强”、一个“新”。
三个“一”,即:一个电话咨询、一个邮箱接收、一个快递送达。开辟专线电话维权通道。由专人负责来电咨询业务,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加强劳动争议维权指导,疫情期间,收到电话咨询780余次。设立专门电子邮箱。在“不见面”的情况下,用专用电子邮箱传递案件相关证据电子版,及时处理案件。开通邮政EMS仲裁专递业务。通过快递邮寄方式传递仲裁证据要件,有效阻断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隐患,便利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简化仲裁流程。
两个“强”,即:强服务、强法治。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优化业务流程。坚持“快立、快办、快结、办好”原则,对涉及疫情期间的劳动纠纷,及时沟通劳资双方,把纠纷化解于源头。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对接待室、办公场所等进行定期消毒,对来访人员进行逐一登记,并要求来访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疫情期间共立案受理101件,不予受理110件,接待窗口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强化法治观念,保障公平公正。组织全体仲裁员认真学习疫情期间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电话及窗口咨询相关法律、法规的应用指导,在充分了解案情、矛盾焦点后,根据案情需要及时针对案件情况,力争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不能调解且在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开庭的案件,在审理程序上进行延期处理,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申请时效和审理期限按照时效中止把握。
一个“新”,即:通过互联网技术,运用省人社厅提供“小鱼易连”软件,采用线上仲裁的模式,建立数字化仲裁庭。线上仲裁是仲裁庭审模式的新选择,可以实现零接触仲裁,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仲裁工作的时效,及时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但线上仲裁对大多数人来讲还是新鲜事物,在广泛宣传线上仲裁的有效性,做好线上仲裁技术保障和充分征得案件当事人的同意后才能启用。庭审前,通过互联网指导当事人下载安装软件,熟悉软件使用方法及如何上传图文、音频、视频证据,确保当事人掌握线上仲裁的流程。庭审中,“小鱼易连”软件工作人员及时指导解决在线上仲裁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保证线上庭审工作的有效进行。庭审后,重点保存庭审过程中电子影像数据进行备案,确保庭审过程有据可查。
通过这些举措,保障了疫情期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当事人出行,减少面对面仲裁的风险,提高了仲裁效率,节约仲裁成本,及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权益。(曲晓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