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
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
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
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0〕1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做好密切配合,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