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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9-12-25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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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岭县人社局自新《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注重该条例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开展了以“推进用人企业参保,保障职工权益”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

 

  

  长岭县出台了“关于做好高风险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让企业和职工认识到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详细地了解工伤保险的政策,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抵御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并高度重视现代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传播作用,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向企业和职工宣传如何参加工伤保险以及发生因工负伤后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工伤保险待遇等内容,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经常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屯、进集市讲解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并且现场接受咨询,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五万余份,宣传面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村屯和企事业单位。

  通过长岭县人社局的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了用人单位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为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长岭县人社局 范立昌)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