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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11-12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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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案的通知》(延边州人社联发【2018】21号)的要求,图们市医保中心迅速启动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工作。

  根据文件规定,下调标准: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下调时间: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图们市医保中心将继续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为减轻图们市各用人单位经济负担、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做出有力保障。 (图们市人社局 郑艳婷)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