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8-10 09:28:00
  • 来源:
  • 作者:
  • 字体显示:  

 

  场景一:

  赵小强负了工伤。在医院里,他躺在病床上,单位陈总及其秘书前来探望。

  陈总对小强说:“小强啊,你在这儿好好养伤,钱的事你别担心,在医院的开支啊,公司都给你垫付了,因为你这个属于工伤,享受咱们市的工伤医疗待遇,等到你出院的那天,我派人过来把总的清单打出来,再拿去社会保险局报销就行了。”

  赵小强点点头说:“嗯!”

 

 

  场景二: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超出了这些范畴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了。

 

 

  拿小强的情况来说,这次工伤医疗是针对腿伤方面的,小强如果想顺带把自己多年的腰椎间盘突出也给治疗一下,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了。

  赵小强:“那么,我能不能去高干病房啊?”

 

 

  解答:“也不行哦!你的要求超出了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了。”

  解说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