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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8-10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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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通化市加强社保补贴认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保补贴认定工作在各级审计检查工作中无任何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培训。每年举办“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培训班”,将培训对象延伸到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每期约培训100余人。培训班主要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对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解答。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并将补贴申报时限的宣传单在通化市社保局、通化市就业局办事大厅、街道、社区、村委会等醒目位置张贴。根据社保缴费多数在吉林银行办理的实际,积极与吉林银行取得联系,为市区内13个吉林银行营业网点制作了宣传展架,印制了宣传单。与联通公司加强沟通,以短信形式对上年度已申领人员进行全覆盖通知,告知认定截止日期,对到年末没来认定人员以电话方式进行告知,力争使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及企业全部知晓。

  三是加大前置核查力度。按照文件规定,从事个体经营人员,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社保补贴申领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两区就业部门完成,但由于两区就业部门通过两区工商局查询注册营业执照信息权限受限,造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结果不准确。通化市就业局多次沟通通化市工商局放宽两区查询权限,从而使认定享受政策人员准确无误,确保资金发放安全。

  四是加强信息化网络运用。通化市自主开发的“社保补贴审核与认定网络运营系统”,形成了认定审核、汇总统计、监管审计系统化,体现了便捷性、安全性和规范性,在便捷服务、规范运行、规避风险、检索查询、高效统计、安全监管等方面凸显出六大功效。(吉林省就业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