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5-21 10:28:00
  • 来源:
  • 作者:
  • 字体显示:

  为全面落实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 ”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府法字【2017】10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5月4日始,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开展“双随机”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合法用工行为,构建全市和谐劳动关系。

 

 

  一、 依据三个“确定”,坚持依法执法

  此次检查,经市法制办审核批准,按照市人社局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和流程开展。一是确定检查事项。具体包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二是确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以四平市工商局提供的1987户企业建立检查对象数据库,在局法规调研科和劳动监察科的监督下,随机抽取其中的100户企业作为此次的执法检查对象。三是确定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劳动监察支队将所有具备执法资质的工作人员纳入到检查人员数据库中,在局法规调研科和劳动监察科的监督下,随机抽取8名检查人员,划分为2组,每组4人,开展此次“双随机”执法工作。

  二、落实两个“规范”,坚持文明执法

 

  

  在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的大背景下,为搞好这次执法工作,支队连续召开三次会议研究此次“双随机”检查工作:一是规范检查文书。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此次检查备案工作,拟定了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劳动用工情况执法检查登记表、劳动保障监察调查检查记录等文书,采取检查与记录同步,如实记录用人单位的用人情况,进一步提升检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做到边检查边发现问题,边规范边提高,确保在本次检查中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年初,监察支队对监察人员规范执行进行了专门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全面执法素质。检查前,监察支队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事先通知待检企业检查事项,必须2人以上着劳动监察制服,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文明执法用语,运用规范的执法动作。

  三、实施三个“结合”,强化执法效果

  一是开展监管与监督相结合。此次检查,监察支队要求在用人单位张贴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检查单位的监督。用人单位如果发现检查人员有违法违纪的现象,可以拨打公布的监督电话,相关部门将对检查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二是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此次检查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在用人单位张贴劳动合同法宣传画报,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指导企业自查自纠,提升全市整体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三是整改与规范相结合。为了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监察支队总结以往经验,强化监管手段,有效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在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监察支队将会对企业负责人或主管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其说明具体情况,限期整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监察支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曝光反面典型,达到处罚一个、震慑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四平市人社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