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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3-23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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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珲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携手合作,努力构建“行政和工会共同运作,职工参与”的工资协商工作格局,积极推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深入企业,指导工资集体协商有序进行。通过市总工会职业化工会主席深入企业,协助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监督职工代表选举流程,充分调动职工参与协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沟通、协商、签约、审核、监督五个程序缺一不可。

  二、把握重点,确保集体协商成果取得实效。在协助企业进行集体协商时,将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年度工资平均水平和增长幅度作为协商重点。在协商中统筹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尽力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在促进公司效益增长的基础上,推动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节增长机制,确保为企业和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注重质量,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水平。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企业领导、行政方和企业职工代表的指导和培训上,结合实际在协商中敢于谈、善于谈,提出有理有据可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要求。合理确定协商内容,紧密结合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问题,努力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工资集体协商更具有操作性。(珲春市人社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