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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3-05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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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国家和吉林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价格、信息管理等规定,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珲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2018年度珲春市定点药店工作动员会”。

 

  

 

  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领导,人社局医保科、医保局医疗监督科工作人员,以及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法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总结了2017年度医疗监督工作,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人社局医保科和医保局医疗监督科为在场的定点药店负责人讲解了《2018年度珲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中的基本制度及条例。最后医保局局长冀全超讲话,肯定了全市定点药店所做的工作和做出的贡献,同时提出了2018年度对全市定点药店新的要求,号召与会人员共同致力于吉林省医疗保险体系建设。

  会后,珲春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与全137家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签订《2018年度珲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珲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