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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8-02-12 0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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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经办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切实防范医疗保险经办领域潜在风险,通化市医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保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通过对经办业务全方位的自查,找出薄弱环节和盲点进行及时整改,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保障。通化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分别成立了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医疗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地医保局局长担任。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通化市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了全市医疗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基本原则、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检查评估表》规定的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及内部控制五大项检查指标,在市、县两级经办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市医保局对所属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经办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督促其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三是加强内部管控,化解潜在风险。首先完善协议管理,细化内容,切实加强协议执行的力度;其次,加强内部工作人员对医疗、工伤、生育待遇审核的管理,对经办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动态跟踪检查,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将智能网络监控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对参保单位及定点医药机构出现的违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限时相关科室反馈处理结果,真正做到用规章制度规范基金运行,促使经办机构内部及服务机构均加强自律、自我规范、自我管理。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通化市医保局2017年度医疗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在迎接全省督导检查时得到了省医保局领导的充分肯定。通化市医保局下一步将努力完善经办风险防控制度,加大风险管理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保险基金安全运行。(通化市医保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