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11月19日,珲春市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答辩工作在珲春市第四中学举行。
为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我市采用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全员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答辩采取个人自述、评审专家现场当面提出问题,申报人员当面答辩的形式进行。同时,为确保此次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评审委员会由延边州人社局在专家库成员中遴选产生。此次答辩工作为期一天,共有179名申报2016年度中小学系列一级教师、高级教师的中小学教师参加答辩,共有129名教师通过评审,目前正在公示。(珲春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