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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11-10 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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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要求,我省出台《吉林省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吉农工就字〔2017〕3号)文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为更好地完成创业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2017年10月27日省人社厅举办了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报送工作培训班。来自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报送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省厅就业促进处姜铁民处长深刻剖析了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性,要求各地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这项工作,同时总结了上半年的就业创业目标责任制考评的基本情况,对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辽源市人社局进行了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报送工作的经验介绍。

  举办此次培训班,各地认识到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从整体上推动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