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配套法规建设,进一步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签等重点环节,2017年9月13日,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管理司在长春召开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座谈会。人社部事业单位管理司司长鲁士海、副巡视员吴文武、聘用管理处副处长陈志勇,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建忠、助理研究员丁晶晶,以及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宁夏等九省(市)人社厅(局)事业单位管理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会上,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李宝君做了热情致辞,鲁士海司长做了重要讲话,九省(市)人社厅(局)事业单位管理处负责同志就聘用合同规定进行了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