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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9-19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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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和《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台账》(吉医改发〔2017〕11号),人社系统承担医改任务24项,其中牵头负责13项,参与配合11项。国家医改任务下达后,省人社厅党组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闻令而行,立即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有效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省人社厅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三位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调度,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处室、单位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领导指示精神,明确整体思路和工作安排。厅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医保局,集中骨干力量扎实有效落实医改工作任务,将24项任务逐项分解为40项措施,其中,将牵头负责的13项任务分解为25项措施,将参与配合的11项任务分解为15项措施,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责任、规定时限,确保了相关工作有总体部署、有时间安排、有节点要求。

  积极有序作为。目前,省人社厅牵头负责13项任务的25项措施中,有10项措施已经全面完成并有效落实,14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或履行相关程序,1项措施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抓紧组织实施。省人社厅参与配合的11项任务的15项措施中,6项措施已经全面完成并有效落实;9项措施正等待牵头部门予以统一部署安排,为加快推进相关进程,于9月6日以厅医改领导小组名义分别向三个牵头部门致函商请相关工作。

  改革成果丰硕。全省人社系统上下齐心、通力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医改带来的实惠,异地就医、智能监控、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工作受到国务院督导组、国家人社部和省人大视察组的充分肯定,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我省五个方面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坚持科学推进医改任务的大背景下,我省被列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两个重点联系省份之一,在全国率先试点,具有吉林省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初步建立;与31个省份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成功实现了全国“首批接入”、“首单结算”,人员备案、出入院结算、资金划拨等工作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执行国家药品目录的通知,“两步走”的目录调整模式在全国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重特大疾病特药保障机制,参与国家首次开展的医保药品谈判,出台了特殊药品管理办法,将国家谈判的36种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保障了医保支付的精准性;在全国率先推进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了医保支付总额控制,拟定了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方案和经办规程,为推动国务院55号文件落地、规范管理我省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医改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进一步对照省医改办2017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改革任务推进力度,加强改革政策效果评估,确保年底前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医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