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末,我省城镇新增就业34.54万人,完成年计划69.08%,同比增长1.68%;城镇登记失业率3.49%,低于年计划1.01个百分点。主要工作:
一、落实政策促进就业。认真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2015、2016年连续两年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促就业、稳就业有关文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半年全省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25.74万人次,政策促进就业效应发挥比较充分。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年初以来,举办寒假高校毕业生招聘会、2017届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服务月、“振兴吉林、人才先行”公益人才招聘服务月、省市联办招聘会等系列招聘活动共计126场,提供岗位13.2万个,达成意向4.5万人次。5月1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暨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对2017年度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作出部署,做到应补尽补、应发尽发。全省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50名,已经开始实施。加强创业引领,举办5场规模较大的大学生创业讲堂,5万余名大学生参加大讲堂;全省建设各类大学生创业园114家,其中省级50家,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4家,5146名大学生在园区内创业,带动就业3.5万人。
三、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在社区就业服务站设立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基础台账,动态管理、分类援助、精准帮扶,全省联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截至6月末,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02万人。对零就业家庭实行街道社区即时援助、县(市、区)强化援助、市(州)托底援助,省统一建立实名制备案制度,定期电话回访,确保援助落实到位,上半年全省援助零就业家庭720户,援助就业720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四、推进去产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再就业。先后两次召开去产能地区就业帮扶工作调度会,全省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实行月调度制度;白山、通化、辽源市和延边州联动开展去产能地区联合招聘活动;组织通化、白山市与江苏、浙江省开展劳务对接活动,推进去产能失业人员转移就业;全省拟安排5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去产能就业困难人员。截至6月末,全省有去产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2242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207人,实现就业405人。
五、推进五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市(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91个;街道、乡镇和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窗口)2525个,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窗口8745个。编制《吉林省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规范手册》,规范全省街道(乡镇)、社区(村)平台服务制度、业务经办流程和报表台账。开发了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包括8个模块53个子功能,涵盖了就业创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系统测试工作,系统上线运行后,将极大提升我省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六、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出台《吉林省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设置了5类42项指标,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以省政府名义发布年度考评情况通报,对业绩突出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实行问责。出台《吉林省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实施办法》,明确10项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将作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按照一定比例与当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