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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8-03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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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钱,关系到每一位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为防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珲春市人社局、社保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核查清理工作,加强预警防范,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人社局、社保局积极协调配合,认真贯彻省州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核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核查清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工作的通知》,确保核查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杜绝冒领。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死亡情况报告制度,建立疑点数据信息报告制度。实行三级连报,由村(居委会)按月上报至乡镇(街道)人社所,再由各人社所汇总后报至社保局,将参保人员死亡情况的上报工作规范化,从源头上解决冒领养老金问题。

  三是组织培训,明确任务。8月1日,市人社局会同社保局组织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核查清理工作培训会。会议就如何开展核查清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明确职责与分工。全市各乡镇(街道)人社所、人社站80余人参加会议。

  四是协调配合,贯彻落实。市人社局、社保局、民政局、公安局积极配合,将疑点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做好信息互换。目前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每月将死亡人员名单发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统一发至各人社所;将234个疑点信息数据与公安部门进行比对,确定其中227人已死亡,及时有效的对账户进行注销。

  截止7月底,珲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数为3596人,本次清理工作将本着整治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逐一核实暂停领取待遇人员情况,对已确定死亡的进行注销,仍健在的资格认证后恢复发放养老金,存在冒领养老金的追回,利用5个月时间对现有数据全部核查完毕,对新产生的数据,做到按月处理,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珲春市人社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