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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5-27 1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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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推动延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延边州在全州企业中普遍开展了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

  延边州劳动关系三方扎实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把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作为表达职工利益诉求,促进企业发展的法律手段,通过平等协商、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有效激发企业劳动关系双方的“双促进和双维护”,促进企业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延边州借助各类宣传媒体,让企业和职工知晓要约行动的内容和目的,积极参与。通过业务培训,将集体协商谈判确定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及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等相关知识、内容进行普及,使谈判双方知道谈判的内容和谈判的方式方法。

  各县(市)三方委员会还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对企业开展要约行动的指导。充分发挥工会集体协商谈判辅导员的作用,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保证辖区内企业全部参加到要约行动中来,保证集体协商谈判的质量,做好行动要约结果的应用。

  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谈判过程中,结合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工资指导线标准,充份考虑方方面面的情况,在合法、合理的区间内,协商确定提高工资报酬的有关事宜,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延边州人社局劳动关系处 可以对外公开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