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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5-18 1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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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开展就业见习资金发放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吉林省2017年就业见习工作。

  吉林省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实施8年来,自2012年至今共有15512名见习生完成就业见习,有50%以上的见习生见习期满留在了见习单位正式工作。今年起,见习对象范围由原来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到离校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可享受平均每月约2208元的生活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其中财政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所在见习单位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60%每月给予补贴。见习期为3至12个月。见习期满,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见习单位可优先聘用。(长春晚报记者 陈琼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