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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4-21 09:26:00
  • 来源:
  • 作者: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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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社厅召开全省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

 

 

  4月20日,全省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各市(州)、县(市)人社局、社保局、就业局主管局长、科(处)长参加会议。国家人社部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

 

  失业保险司副司长宋汝冰莅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吉林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王维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汝冰在讲话中对吉林省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失业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吉林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路,完善措施,真抓实干,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发挥明显,成效显著,特别是在贯彻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方面行动迅速,落实有力,走在全国前列。他要求吉林省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上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五个着力”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王维民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2016年全省失业保险工作。他指出,全省失业保险战线的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目标,积极参与全省“三大攻坚”等中心工作,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改革、促发展”等功能作用日益增强,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及社会群众的高度赞许。一是强化扩面征缴,扩大基金积累,基金支撑能力稳步提升。截至2016年末,全省参保人数达到262万人,基金累计结余116.3亿元,全省失业保险局势稳定。二是发放稳岗补贴,支持企业“去产能”,助推国企改革攻坚。2016年,全省共发放稳岗补贴7.64亿元,惠及企业3154户,涉及职工90.3万人。三是降低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助推服务业发展攻坚。连续第二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全省费率由原来的2%降至1.5%,整体下调0.5个百分点。仅此一项政策红利,2016年就为全省企业减轻负担约4.7亿元,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特别是服务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四是落实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全年累计发放失业金3.99亿元,同比增长23%,大大提高了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和获得感。五是加强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岗位流失情况,促进就业稳定。全省监测企业户数达到1022户,监测岗位达40.28万个,及时掌握企业岗位流失情况,了解就业形势变化。积极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服务补贴用于促就业,取得较好效果,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六是规范服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经办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始终贯彻便民利民原则,从服务理念、服务手段、服务方式上提高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大大增强。

 

 

  总结2016年失业保险工作,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站位高。站在全局的高度,将失业保险工作纳入全省大局中进行谋划,主动参与全省“三大攻坚”等中心工作,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发挥明显。二是谋大事。围绕“就业是民生之本”这一核心目标,切实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通过发放稳岗补贴和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等措施,稳定岗位,减少失业,促进就业,取得良好效果。三是保民生。紧盯民生保障这一目标不放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失业人员待遇标准落实到位,有效保障了全省5.4万名领取失业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王维民分析了当前失业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他强调,随着我省“三个五”发展战略和新一轮全面振兴的深入推进,全省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步伐稳健,使得我们拥有更多的优势、更好的条件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就业和社会保障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工作所处的时代环境更为有利,历史机遇甚为难得。越是在经济结构深刻调整的时候,越是改革转型加速、经济波动加剧的时候,越要运用好失业保险反经济周期的功能,注重发挥其社会“稳定器”作用,切实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确保民生有保障、社会可承受。特别今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要召开,牢牢兜住民生底线、预防控减失业风险、着力促进就业稳定,有效支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是具有特殊意义。

  王维民对2017年全省失业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守底线、保民生、抓稳定任务很重。失业保险工作要全面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这一核心目标,坚持“保生活、兜底线,稳岗位、促就业,减负担、助发展”原则,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失业保险发展理念,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改革、促发展”的功能作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支持企业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围绕建制度、立规矩,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研究修订《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制定出台一系失业保险政策,切实解决当前失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失业保险政策更加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更加健全,更好地推进全省失业保险工作。二是围绕广覆盖、多受益,着力推进扩面征缴。要借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强化措施,将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作为扩面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快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年底实现参保262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1.7亿元的目标。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受益面,通过适当放宽申领条件、简化申领程序,为失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失业保险服务,切实保障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围绕保生活、维稳定,着力提高待遇水平。经报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制定出台了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此次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区别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76年至260元不等,全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由868元提高至1109元,月人均增加241元,平均增长幅度达到了27.8%,是我省历年失业保险标准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将有力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围绕防失业、促就业,着力稳定就业岗位。要制定企业裁员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做好稳岗补贴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领到稳岗补贴,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减少失业,特别是向符合条件的去产能企业和改革企业倾斜,支持他们改革发展。要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两项补贴”,用于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贯彻国务院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为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做好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掌握就业形势变化,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五是围绕助发展、促改革,着力推进降费援企。深入贯彻国家部署,再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整体下调0.5个百分点,由1.5%降至1%。此次调整后,将为全省企业和职工在原有基础上再次减负6.9亿元,其中:为企业减负4.1亿元,为个人减负(增加收入)2.8亿元,将有力增强企业活力和增加个人收入。大力支持国企改革攻坚和“去产能”工作,认真做好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六是围绕强素质、优服务,着力提高能力建设。要立足于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依托“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积极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优势,切实加强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切实强化队伍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失业保险系统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力经办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理论探讨,用理论指导实践,提升失业保险整体工作水平。

  王维民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人社部及省厅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信心和干劲,抓住发展机遇,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凝聚发展力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着力推动失业保险工作实现健康快速发展,让“小险种”做出“大作为”。二要勠力同心,合力攻坚。今年提出“大失业保险”概念,就是要充分调动人社、社保、就业各方面的力量,汇聚集体的智慧,共同推进失业保险工作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合力完成2017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三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深入落实省厅失业保险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正面引导,为失业保险工作营造有利的工作氛围。

  王维民最后指出,做好今年的失业保险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深入贯彻国家人社部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撸起袖子加油干,狠抓政策落实和服务创新,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开创全省失业保险工作新局面。(失业保险处)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