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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3-07 1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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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以来,辽源市人社局全面落实《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和《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稳定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在拓展宣传培训上增渠道,在创新扶助政策上动脑筋,在简化贷款流程上出实招,在解决资金瓶颈上再添新举措,全力帮扶更多的创业者实现创业梦想。

  一是在政策宣传上“发力”。着眼宣传普及创业贷款新政策,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全线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依托活动开展宣传。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印发政策宣传单,把惠民扶持政策送至千家万户。依托平台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本市人力资源市场每月招聘会求职流动人员多的优势,宣传解读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依托基层就业保障平台走家入户开展政策宣传。依托媒体开展宣传。在辽源市电视台播放创业担保贷款动漫宣传片,深入企业、园区宣讲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发放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

  二是在部门联动上“聚力”。以辽源市政府名义下发《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稳定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规定个体创业者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对已享受3年财政贴息政策的,按时偿还贷款后可继续申请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允许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积极与市财政、市中心支行沟通协调,以辽源市人社局、财政局、中心支行名义联合下发《关于市直中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上浮利率给予全额贴息的通知》,对于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央行基准利率上浮40%以内(含40%),由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强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利率偏高问题,大力助推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是在流程简化上“给力”。进一步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精简企业和个人贷款申请材料,取消个人贷款合同公证等手续。创新担保贷款机制,继续探索实施“存货质押监管贷款”项目,对没有反担保人作为担保的个人创业者,可以采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把存货质押作为贷款的一种抵押形式。对没有资产抵押的中小微企业,通过监管公司以企业库存成品抵押监管方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开展部门合作放贷,采取以经办银行推荐的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