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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6-10-25 1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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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四次全体会议,会上专门听取了省人社厅曹宇光厅长关于“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加强全省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巴音朝鲁主持会议并讲话。现将汇报材料全文刊发。

  

  

  吉林省人社厅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

  加强全省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

  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更好地满足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今年3月开始,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厅专门成立了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系列文件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部分市县和省直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从6月下旬开始,我厅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吉人社办字〔2016〕44号)、《关于加强全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吉人社办字〔2016〕4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以下简称“三个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三个意见”出台的背景

  (一)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是制定“三个意见”的基本遵循。3月21日,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5月6日,中央召开了学习贯彻《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3月27日,省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列为2016年重点任务之一,并要求我厅牵头。4月12日,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推进会上,巴音朝鲁书记要求“要加大政策、技术、人才等支持力度,营造干事创业、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5月13日,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巴音朝鲁书记强调“要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政策障碍和制度藩篱,在政策机制上要放活,在需求导向上要清晰,在人才管理权限上松绑,在人才评价标准体系上突破,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我们把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作为我厅人才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制定“三个意见”的基本遵循。

  (二)我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是制定“三个意见”的实践基础。从2009年开始,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职称自主评聘(评聘结合)改革试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直接认定职称改革试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级管理和公开招聘改革试点等等,许多人事人才单项制度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我省在先行先试中探索出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国家人社部及相关部委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广泛好评。目前,我省已建立起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为主体的职称多元自主评价机制,职称评聘结合试点改革单位已达102家。已有13所省属高校进行了职称评聘激励性制度改革,为省属高校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已在11个县(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试点,消除了地域和层级管理的弊端,进一步强化了基层选人用人自主权。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职称评聘工作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行了网络化申报、全员答辩和现场公布结果等评价机制,职称工作的社会公信度不断提升。我省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有益探索,为“三个意见”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三)解决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中的问题是制定“三个意见”的现实需要。总体看,当前我省人才队伍大而不强、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不足、人才队伍建设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突出表现为,人才队伍结构不优、管理体制不顺、责权不清、用人单位自主权落实不到位和市场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机制不完善,体制内外人才双向和多向流动还存在许多政策壁垒和障碍,造成人才资源闲置浪费和配置低效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制约人才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从推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体制机制改革入手,提出符合实际、务实管用的举措,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活力,使人才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厅作为省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在加强总体谋划和总结相关改革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将单项和专项的人才改革措施进行梳理整合,制定并出台了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三个意见”,旨在增强我省人才体制机制的“确定性”,让各类人才找到“方向感”,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我省人才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二、“三个意见”的创新点

  (一)该“放”的彻底放开。一是赋予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等用人主体职称评审自主权,结合实际自定标准条件、自主定向对域内和本单位内人才评价使用。二是全面放开同级财政拨款(补助)事业单位间的人才交流调配限制;允许事业单位从省内外直接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放宽国有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才进入财政拨款单位条件。三是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用人主体因工作需要补充人才,可在本行业、本系统基层事业单位通过公开竞争选拔;招聘特殊人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等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根据实际需求可以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灵活确定考试考核方式。

  (二)该“减”的彻底减掉。一是改进职称评定方式,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评职称,免除论文著作和外语、计算机考试等硬性条件要求和限制,以体现工作业绩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的工作总结、专利发明、教案等替代。二是减少人才选拔表彰的行政推荐层级和环节,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和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可不经过市(州)和省直部门,直接向省里推荐人才,开设人才举荐“直通车”。三是对在乡镇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参评中级职称可减少2年专业任职年限。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基层事业单位,取消岗位比例设置和岗位数额限制,实行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人才可通过适当提高岗位比例和设立特设岗位等吸引和留住人才,确保人才引进有门、聘任有岗、待遇有着落、创业无后顾之忧。

  (三)该“清”的彻底清除。一是细化并充实离岗创业、在职创业等政策,清除对科研人员离岗和在职创新创业过程中的身份、工资、职称等条框限制,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柔性交流。二是打破职业技能与技术职称界限,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在企业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复合型科研人员,可在工作企业申请参评第二职称。三是打破职称评审行政化授权的传统模式,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企业商会等中介服务组织机构,可申请承接政府转移的职称评审职能。四是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打破学历、资历和身份限制,专门认定职称和破格评审。

  (四)该“倾斜”的定向倾斜。一是试行对基层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二是优化省人才开发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等支出结构,建立并运行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探索建立“人才团队+科研项目+资金+企业”的市场化激励机制,激发民营高新科技企业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三是实施专家服务企业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省内高层次人才与民营企业建立长期“结对子”帮扶合作关系,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项目、培训、资金等方面倾斜扶持,促进人才与企业合作共赢。四是我厅每年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定向免费培训县乡两级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

  三、“三个意见”实施的初步效果

  “三个意见”出台后,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吉林日报》等主流新闻和网络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三个意见”中一系列全方位、多渠道、系统化、“组合拳”式的“放”、“减”、“清”、“优”、“免”等创新举措,在省内外引发广泛关注,深受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好评,极大调动和释放了人才活力。一是参评职称的人数急剧增加,为人才松绑的政策“红利”凸现。今年截至目前,全省网报参评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达到62328人,比去年翻了一番。其中基层县乡事业单位审核提交21142人,占申报总数的34%;民营企业审核提交18963人,占申报总数的30%。二是备案管理、随时发布公告、自主招聘和提高岗位比例等创新措施的推出,进一步畅通了人才招聘、调配流动渠道。截至9月20日,仅省直事业单位就引进或调配流动急缺和特殊人才324人,是去年全年的3倍多;县乡两级中小学校通过提高岗位结构比例和特设岗位聘任基层一线教师5700人。三是激励作用明显,基层和企业人才活力竞相迸发。在今年评选的全省5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经基层和民营企业直接推荐的13名,占25%;在选拔出的261名我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基层推荐97名,占37%;在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中,县(市、区)直推人选128名,占总数的63%;有86户大型民营高新科技企业提交了设立博士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和专家服务基地申请。随着“三个意见”的深入实施,特别是一系列赋予企事业单位用人主体更加充分的选人、调人和用人自主权,为人才“加椅子”、“留位子”,不唯身份资历和论文著作,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为人才干事创业“搭台子”、“架梯子”等创新举措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激发人才服务振兴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把更多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来。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跟踪督导,优化工作流程,完善配套措施,在精准、精细、精确上下功夫。认真系统地抓好“三个意见”的落实,大力创新人才政策,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积极性,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专技处)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