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6月9日开始,集安市就业服务局将对2013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年审。本次年审时间为期2个月,从2014年6月9日开始至2014年8月8日截止。持证者须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年审。持证人信息有变化者,须持变化手续办理。年审之后,可依据国家、省及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集安市就业服务局一是找准出发点,提高认识,以确保年审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年审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一步加强就业失业人员动态管理;二是把握落脚点,按照属地管理规定,持证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办理年审相关事宜。人社保障服务员应对年审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认真填写年审表格,及时更新、补录相关信息;三是抓好着力点,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为居民提供年审业务咨询,多渠道发布年审通知,认真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业务,确保年审工作无一疏漏。今年,预计审检《就业失业登记证》9000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