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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1-10-09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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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8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共同组织开展了我省评选推荐“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集体研究的方式开展了评选和推荐。

  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2个单位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6名个人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2名消防指战员为“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候选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按规定将候选对象面向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如对上述候选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6310(传真)

  电子邮箱:jlsyjtrsc@163.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130021

 

  附件:吉林省推荐“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候选对象名单

  

  吉林省评选推荐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吉林省推荐“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

候选对象名单

 

  一、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2个)

  吉林省敦化市应急管理局

  吉林省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一站

  二、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6名)

  裴雅涛 吉林省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姚 庆 吉林省白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毛 宇 吉林省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政治处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王洪伟 吉林省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一站站长助理

  于彦军 吉林省四平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四纬路特勤站站长助理

  汤 徽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支队珲春市大队副政治教导员

  三、中国消防忠诚卫士候选对象(2名)

  刘 亮 吉林省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代理副大队长

  相 清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支队珲春市大队二中队队长助理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