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度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统计《技工院校综合情况》(人社统OS1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综合情况》(人社统OS2表)、《全国职业技能培训综合情况表》(人社统OS3表),并提交2025年技工院校统计分析报告和2025年职业培训综合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加盖市级人社部门公章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请省属技工院校填报《技工院校综合情况》(人社统OS1表),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填报《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综合情况》(人社统OS2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请各地及省属机构院校认真做好统计分析,于2025年12月23日前完成OS1、OS2、OS3年报报表。《技工院校综合情况》报表的报告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其他报表的报告期均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报表下载地址为:https://www.mohrss.gov.cn/tjdc/tjbbzd/。各单位统计年报工作要责任到人,加强数据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统计真实严谨。
联 系 人:杨 光 袁承迁
联系电话:0431-82983536 88690731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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