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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5-09-22 14:02:00
  • 来源:
  • 作者:孙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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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对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深化“只进一门、一网通办”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省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省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窗口”)将搬迁至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面进驻时间
  省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窗口定于2025年10月9日起全面进驻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原经办服务窗口(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停止对外提供业务受理服务(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业务外)。
  二、服务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层。
  三、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至16:00。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