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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5-07-01 09:10:00
  • 来源:
  • 作者:杨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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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精神,加强我省技工院校教研教改、课程改革和师资培养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全面提升我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全省技工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教研室从事技工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人员。
  二、申报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关于技工院校管理、教学培训、教研教改等相关方面的论文、教学方案设计和已经结题的科研课题三类成果。
  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或省级教科研院所、省级协会及以上级别评优奖励的成果,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三、申报要求
  (一)成果要求。需充分体现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真实性,报送成果材料要求规范、简明、完整(详见附件1)。参评成果以院校(机构)为单位组织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数量要求。每人参评成果数量限报2种类别,其中每个类别作为第一作者限报1项,作为参与者限报1项;论文类成果由多个作者共同撰写的,只列前3名;课题类成果只列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核心成员,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三)教学方案设计要求。各单位推荐报送的教学方案设计类成果中一体化教学方案设计占比不低于50%。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个人将参评成果按类汇总并按照格式要求拟定参评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详见附件1、附件2),所报送的成果材料视为已同意相关刊物以刊载形式使用其著作权。
  (二)院校初审。各院校(机构)对本单位拟推荐报送的成果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已经被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机构(协会)等评优的成果不得进行重复推荐。
  (三)推荐上报。各院校(机构)对本单位拟推荐的成果材料按类排序,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3)。成果材料发送至邮箱:411394506@qq.com。
  五、时间安排与工作程序
  (一)成果报送(2025年7月)。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二)汇总审核(2025年7月—8月)。省技工教师进修学校对各院校(机构)推荐上报的成果进行分类整理并汇总,对申报成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
  (三)成果评选(2025年8月—9月)。依据《吉林省人社厅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抽选专家组成评审组,完成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工作。
  (四)结果通报(2025年9月)。将评选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通报。
  六、成果应用
  省技工教师进修学校对优秀教科研成果进行编辑汇总,以电子书方式向全省各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推广、学习和交流。
  七、组织保障
  全省技工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指导下进行,由省技工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
  八、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人社局负责将本通知转发给所辖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省直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直接向省技工教师进修学校申报。
  (二)各报送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成果审查和报送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确保不重复申报、成果权属不存在争议、不出现学术失信问题。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并向其所在系统及单位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张雪 13943189907。
  附件:
  1.优秀教科研成果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2.吉林省技工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申报表
  3.吉林省技工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报送汇总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20日    


 
1.优秀教科研成果电子材料报送要求.docx
2.吉林省技工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申报表.docx
3.吉林省技工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报送汇总表.docx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