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就业工作,就业服务质效稳步提升,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各项绩效目标圆满完成,按照人社部、财政部有关要求,现将我省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203996万元。除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2840万元采用项目分配法预留外,其余资金采用全因素法分配。因素分配包括基础因素、投入因素、工作成果和重点工作因素。根据我省实际状况,按照重要程度对各因素分别赋予不同的系数值(权重),按照公式进行科学测算分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根据我省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央补助资金全年执行数为203996万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预算66154万元,以固定数额补助形式提前下达。市县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3313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全省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2948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3996万元,省级财政补助66154万元,市县财政补助23313万元,其他资金143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9673万元,财政收回资金2061万元。全年预算资金352509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全省就业补助资金支出30649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80453万元(包括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22993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56987万元,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380万元,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93万元),占总支出的58.88%;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04955万元,占总支出的34.24%;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支出21083万元,占总支出的6.88%。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我省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下达及时性。我省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拨付合规性。我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我省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我省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并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就业统计工作,各项就业创业工作有序开展,我省就业补助资金整体绩效情况较好,年初设定的总体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部完成。其中,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21.37万人次,高于年初设定的指标值18万人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28.96万人,高于年初设定的指标值25万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0.56万人,高于年初设定的指标值0.5万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4个,达到年初设定的指标值4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5个,高于年初设定的指标值4个。
(2)质量指标全部完成。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人数1.27万人,高于年初设定的指标值指标值1.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6.35万人,达到年初设定的6万人。
(3)时效指标全部完成。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为100%,达到年初设定的指标值98%。
(4)成本指标全部完成。其中,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879.62元/人,达到年初设定的小于1000元/人指标值。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超过社会保险实际缴费额的2/3”的指标;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符合“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全部完成。其中,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35万人,高于年初设定的21万人指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88万人,完成指标任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7.78万人,完成指标任务。
(2)社会效益指标全部完成。其中,零就业家庭帮扶率100%,高于年初设定的98%指标;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0起,达到年初设定的指标值0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指标全部完成。就业政策满意度95%,高于年初设定的90%指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我省就业补助资金绩效指标总体完成较好,全部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但有2项指标超出完成年初设定指标值较多。一是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超出年初设定指标的77.6%,主要原因是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全力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高频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激发了失业人员就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更多失业人员实现了灵活就业,使得我省超额完成了失业人员再就业指标任务数。二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超出年初设定指标的9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全省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人数比上年增加1.33万人,对此,我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精准下沉基层,通过一系列举措,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改进措施:结合我省实际,对相关指标项进行认真研判、分析,科学设定年度绩效指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各地对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进一步强化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拟将各地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就业补助资金的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