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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5-04-15 10:26:00
  • 来源:
  • 作者: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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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部门),有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及中小学教师三级岗位评聘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一)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答辩人员范围为:各地推荐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2025年4月20日(星期日),答辩人员范围为: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1.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答辩人员须于上午8时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中午12时前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请参照附件1。
  2.2025年4月20日(星期日)上午答辩人员须于上午8时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中午12时前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请参照附件2。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答辩楼(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力旺广场对面繁荣路门进入,右侧答辩楼)。
  鉴于答辩地点没有停车场,请参加答辩的人员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三、答辩方式
  答辩评审采取结合PPT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结合PPT自述时间为5分钟以内(自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学历情况、师德师风、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成果奖项等),专家问答时间3分钟左右(围绕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提问),总时长8分钟左右。请参评人员务必于4月17日16:00前将PPT发送至指定邮箱jlkjps@163.com,其中,19日答辩人员的PPT命名格式:19+姓名+单位+评审室;20日答辩人员的PPT命名格式:20+姓名+单位+评审室。PPT一经发送,不得更改,且仅限发送一次,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缴费方式
  评审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要按照规定于18日17时前完成缴费,在缴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300元,申报三级岗位评聘人员不缴费。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服从管理,注意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答辩结束后,取回手机并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于4月20日晚22时前在吉林省教育厅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聘)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对于援疆援藏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答辩的参评人员,单位可提出申请,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其他因任何原因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25年4月19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
  2.2025年4月20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15日     
 
1.2025年4月19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xlsx
2.2025年4月20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xlsx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