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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5-01-23 14:06:00
  • 来源:
  • 作者:李阁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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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1054号)以及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激发我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经研究确定,授权辽源北方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民营企业自主开展本单位主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名单详见附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各市(州)、县(市、区)人社局分别负责指导所属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请新授权开展自主评审的民营企业提高认识,根据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好职称评审工作。

  附件:授权自主评审企业名单及评审专业明细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14日    

 

 

授权自主评审企业名单及评审专业明细表.xlsx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