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部门(单位),各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4号)精神,现就做好2000年至2009年全省职称信息历史数据上报工作(以下简称职称信息历史数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各市(州)人社局负责:汇总上报本地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的职称信息历史数据和本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企业人员职称信息历史数据。
(二)各省直部门(单位)负责:汇总上报本厅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职称信息历史数据。
(三)2000年至2009年有职称评审权的省直部门(单位)、企业负责:梳理上报本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企业人员职称信息历史数据。
(四)2000年至2009年有职称评审权的评聘结合高校负责:梳理上报本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信息历史数据。
二、报送方式
本次职称信息历史数据梳理报送采取系统填报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登录系统下载模板,按照规定格式填报后上传系统(操作手册后续另行下发),同时正式行文(红头+盖章)将总结数据梳理情况并附人员名单(每页盖章)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市(州)本级和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后,统一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省直部门(单位)、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称信息历史数据梳理是职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深化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检验各单位职称评聘工作质量的有利时机。各部门(单位)、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指定专人负责。
(二)真实准确。各地各部门(单位)、各评委会在职称信息历史数据梳理过程中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务必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各市(州)人社局、省直部门(单位)梳理本辖区或本部门(单位)现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职称信息历史数据时要力争做到全覆盖,应录尽录;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梳理企业人员职称信息历史数据时,对数据不完整且无法确认的,可暂缓报送,待确认后另行报送。
(三)责任追究。我厅将根据各地各部门(单位)报送数据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数据梳理报送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数据质量不高、有重大失误、敷衍了事、影响工作进度等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 系 人:王 颖 0431-88690656
史 宁 0431-88690958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