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工作部署,加大省内引才平台载体支持力度,经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申报,通过专家初审、答辩、公示等程序,2023年度引才平台载体支持活动已经确定,现予公布,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及程序
2023年度引才载体平台共资助活动11项(详见附件),资助总额度509.4万元。省财政厅已下发了《关于下达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吉财社指〔2023〕337号),并按规定渠道拨付了资助资金。
二、资金使用
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提留、挤占和挪用资助资金。
(一)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场地租赁、材料印制、专家授课、参会人员差旅等与引才活动相关的经费支出。
(二)资助资金禁止用于职工福利以及楼堂馆所和基本建设等方面支出。
(三)资助经费使用期限至2024年12月底。
三、项目管理
(一)受资助单位承担支持活动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职责。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程序和支出范围,做好项目考核评估及资金使用审计等相关工作。
(二)做好项目总结和宣传,切实发挥资助资金的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项目开展前,受资助单位应向省人社厅上报活动方案,项目完成后,根据资金使用和发挥效益情况形成综合报告,填写《吉林省引才载体平台验收评估书》(附件2)一并报送。
(三)省人社厅将视情况对引才载体平台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及电话:金明 0431-88690626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906室
附件:
1.2023年度吉林省引才平台载体支持名单
2.吉林省引才载体平台验收评估书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