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协(学)会,各职称评聘结合和自主评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办〔2016〕7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聘工作部署暨推进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制度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13: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长春工业大学南区校区大礼堂(长春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职称工作的副局长、专技科(处)长各1人,教育局分管职称工作的副局长、人事科(处)长各1人;
(二)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处长和职称干部各1人;
(三)省直有关协(学)会、自主评审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各1人;
(四)评聘结合单位分管职称工作的领导、人事处长和职称干部各1人。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参会单位于2023年2月20日中午12:00前将参会名单发送指定邮箱,需要修改参会名单时请先电话沟通确认。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会议期间关闭手机。
(三)请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会议纪律,不得录音、录像。
联 系 人:臧 涛
联系电话:0431-88690937
邮 箱:3243961766@qq.com
附件:吉林省2023年职称评聘工作部署暨推进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制度工作会议参会人员报名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