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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2-04-19 2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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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人社函〔2022〕36号

  

省内各非评聘结合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办〔2016〕77号)和《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和自主评审试点工作,拟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授权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或评聘结合)。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包含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主要职能、服务状况、人才队伍状况等。2.申请理由。3.申请评审方式。自主评审(授权开展副高级及以下层级职称评审)或评聘结合(授权开展正高级及以下层级职称评审)。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和岗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

  三、材料报送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将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和电子版文档压缩后(压缩文件名请以本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3243961766@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曲立国 臧涛

  联系电话:(0431)88690735 88690937

  附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资格(聘任)情况汇总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9日

附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和岗位情况汇总表.xlsx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