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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2-04-18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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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省直相关单位(部门),各类国家级创业园区: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大博士后科研工作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持力度,培养和储备一批扎根吉林、适应吉林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博士后人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8号)要求,现将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本次新设站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地区、各部门审核推荐(各类国家级创业园区内企业可由园区审核推荐),我省优先向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单位及参与国家重点科研、开发项目或国家重点发展行业的单位。

  (一)申报推荐。符合设站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单位(部门)提出设站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由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单位(部门)组织审核推荐(国家级各类创业园区可单独推荐)。

  (二)综合评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按照《工作指南》等有关要求,对申请设站单位进行相应形式的评估、评议,符合设站条件的向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三)推荐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上报的同时,通知相关申请设站单位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进入“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项入口,按照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申报、评选、推荐等相关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时间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即可组织开展申报工作,2022年新设站分两批次进行申报。因受疫情影响,第一批次于4月26日前,由有设站意向且急需招收博士后进站的申报单位,直接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第二批次于9月15日前,由各地区、各部门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材料要求。申请设站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各地、各部门(单位)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正式行文报送相关材料,填报的相关表格材料附电子版传至邮箱:2674629639@qq.com。

  联系人:姬常富 省人社厅专家和博士后工作处

  电 话:0431- 88690703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

  (金业大厦一楼省人社厅综合服务窗口)

  附件: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试行)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7日

  

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试行).pdf
附件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xlsx
附件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xls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