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公告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2-01-11 11:09:00
  • 来源:
  • 作者:
  • 字体显示: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经济、统计、农业、群众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工程和教师系列系列相关级别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一)2022年1月15日(周六)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经济、统计、农业、群众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2年1月16日(周日)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工程和教师系列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答辩地点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净月校区(长春市净月区聚业大街6566号,聚业大街与天泽大路交汇南行1公里)。

  三、答辩提交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3.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面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

  (照片和《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装入A4纸大小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联系方式”)

  4.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5.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本人签字)(详见附件3)。

  四、答辩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报到。每组前35名答辩人员于当天早上7:30前报到,每组第36名(含)以后答辩人员于当天中午12:00前报到,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4.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无法参加答辩的人员需所在社区出具居家隔离证明,需在1月13日17:00时前向省人社厅报备,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可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答辩,其他原因无法参加答辩的一律不允许远程答辩。

  联 系 人:王 晶

  联系方式:0431-81120720

  邮 箱:13943576123@139.com

  附件:

  1.2022年1月15日答辩人员名单

  2.2022年1月16日答辩人员名单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2022年1月15日答辩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2年1月16日答辩人员名单.xlsx
附件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