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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1-02-07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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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动居民服务‘一卡通’,率先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的重要指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策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交运发〔2020〕131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83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我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应用工作。省人社厅拟报请省政府成立“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月10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周家娣

  联系电话:0431-88690873

  邮箱:278017551@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代拟稿)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4日

  

  

  附件1

  关于成立“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代拟稿)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的重要指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等工作中关于社会保障卡的重要决策;抓实抓好《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和《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交运发〔2020〕131 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83号)等文件中关于社会保障卡应用的工作部署,推动我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应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组成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人社工作、财政工作和政数工作的领导担任,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政数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医保局等相关厅(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关于社会保障卡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的工作部署,按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顶层设计、机制完善、规划协调、目标制定、统筹部署、考评总结等全面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政数局相关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政数局、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医保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相关人员担任组员。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对接,具体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情况的反馈报告,同时按工作需求协调好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优化金融服务流程,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推广个人征信管理,按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实抓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应用,推进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做好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应用的规划设计;推动《吉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条例》的立法工作;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建立和完善“一卡通”工作沟通、部门协调、数据共享、经费保障、机构设立、编制落实、人员配备、便民服务、信息安全、考评通报等长效机制。

  (二)统筹抓好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在养老保险待遇统发、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就医购药一卡通以及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事涉群众便捷保障和切身利益的重点应用。

  (三)指导各地按《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9﹞142号)要求,抓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应用。

  (四)建设全省统一的“一卡通”应用平台,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社会保障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部门间的公共服务资源和数据资源,融合好线上线下服务手段,更好地推动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和“一卡通”应用。

  (五)加强对全国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和推广应用先进经验收集,并组织各地加强先进经验的借鉴学习和落地推广; 指导各地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应用的工作规划、部署和总结。

  (六)指导各地人民政府成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人社局、政数局、财政局、交通局、文旅局、医保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一卡通”应用。

  (七)做好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广应用所需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分工及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19﹞142号)和省政府督查室督办要求,督导并落实社会保障卡在所属系统和所辖地区的推广应用,具体职责如下: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社会保障卡规划、建设、发行、应用、管理、安全等工作的监督考评及推广指导;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全面应用的实施意见和省对市州政府的绩效管理考评细则,推行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负责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人事人才、养老保险、劳动关系及农民工工资实名发放等工作中的应用;负责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服务网络、服务规范、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负责协调人民银行和银联减免政府公共服务津贴、补贴、补助发放的手续费;负责按省委、省政府的规划和要求,将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作为“数字吉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应用建设,与各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交互机制;负责完善丰富数据质量,配合各部门做好政府公共服务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制定社会保障卡工作规划和推广方案等。

  吉林省财政厅:牵头负责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整合,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在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等工作;配合做好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选择等。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将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工作作为“数字吉林”建设和“放管服”“只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配合人社部门推动业务用卡、待遇进卡、结算持卡、缴费凭卡;加强工作协调,推进数据共享,强化建设应用,提升社会保障卡数据利用效能;推动各类民生卡整合,提供集成服务支撑,推进就医购药、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智慧城市建设及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重点领域服务用卡。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社会保障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情况纳入各市(州)政府绩效考评内容。

  吉林省教育厅:协助人社部门探索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智慧校园“一卡通”的应用。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协助少数民族、宗教人士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和使用;将清真肉食补贴等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实名发放。

  吉林省公安厅:利用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身份凭证的相关功能和信息,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大数据分析和利用。

  吉林省民政厅:推动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等民政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人社部门推动建筑业企业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农民工工资。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动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等方面实现综合应用;协同人社部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路桥建设项目中农民工工资的实名发放。

  吉林省水利厅:配合人社部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水利建设项目中农民工工资的实名发放。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配合人社部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农业农村部门各项涉农补贴实名发放。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动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图书借阅等方面实现综合应用。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动社会保障卡在退役军人、军属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各项工资津贴、抚恤补助的实名发放。

  吉林省审计厅:对各地各部门财政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补助情况进行审计;对各地各部门重复发卡投资浪费的行为进行监督。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诊疗、结算、信息查询服务的全面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诊疗就医结算“一卡通”。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指导合作银行依法合规加强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推行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指导各金融机构进行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环境改造,推动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闪付功能的应用;利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大数据,推动持卡人个人征信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等费用中的应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指导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为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撑;指导合作银行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及服务工作。

  吉林省总工会:推动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地“一卡通”应用建设方案和考核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协调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的建设任务;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建设,为应用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推进本地社会保障卡在社保、医疗、民政、交通、工会等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的应用;推动本地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补助通过社会保障卡实名发放;推动社会保障卡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融合应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4日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