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决定对全省25个县(市、区)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劳务输出专项补助资金、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拟从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为A1、A2类会计师事务所中,通过招标方式遴选1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劳务输出专项补助资金、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检查人员具备的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的条件
1.参加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被评为A1、A2类会计师事务所;
2.信誉好,审计质量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省注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单位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及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单位需提供由省注协备案的财政专项资金或财务预算执行或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一份。参与我厅审计人员应具有上述审计工作经历。
(二)审计人员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注册会计师或初级以上会(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2.审计项目参与人员在符合资格条件情况下,未经省就业服务局同意,审计期间不得更换。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时间及人员配备
1.项目内容、时间
对25个县(市、区)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劳务输出专项补助资金、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5个县(市、区)以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补助资金采取集中送审的形式进行检查。
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2020年12月30日
2.相关说明及人员配备
拟对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就业服务机构经办的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劳务输出专项补助资金、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补助资金)项目,从管理、申报、审核、拨付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由事务所根据工作任务同时组成5个检查组,每组至少配备2名检查人员,深入到各地实地查看账、表、卡、册及比对电子信息数据等基础数据资料。省里安排人员随机前往各地与检查组一同检查。
对检查项目实地检查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检查期间如有新增或减少工作项目,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将与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采取等量互换方式调剂解决。
项目实施区域为吉林省内。
(二)投标标的额上限及说明
对25个县(市、区)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劳务输出专项补助资金、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项目投标标的预算为48万元(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
标的费用含中标单位派出审计人员的省内工作期间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一包到底,省就业服务局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结算方式
检查项目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五、履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后,与省就业服务局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并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中止。
六、投标应提交的资料
1.报价函(格式自行确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近三年信誉情况)及省注协证明;
7.针对项目内容的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8.省注协备案的财政专项资金或财务预算执行或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请用信封密封好后投标。
七、定标办法
1.能够满足省就业服务局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
2.按照最低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现场开标。同一标段中标价格相同,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低的为中标单位。
3.中标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履约信誉差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递补中标单位。
八、投标响应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投标文件响应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16点前,投标单位要在响应时间点前进行投标,过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金业大厦B座812室。
九、其他要求
(一)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一周将参与检查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审核,并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
(二)检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委托检查事项在检查结束后15日内出具正式检查报告,并对检查结果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
(三)如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低于实际审计成本的恶意中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具体招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单位要在规定的响应时间点前进行投标,否则按照自动放弃处理,省就业服务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东明 13154360387
高 远 17678391750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