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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0-10-19 1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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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21号)和《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7〕455号),经各地组织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初审、考核、专家评审委员会答辩评审,确定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扶持项目17个。9月14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人才开发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0〕846号),并按规定渠道拨付了资助资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金额

  2020年度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资助项目17个,总额度340万元。(资助明细见附件1)。

  二、经费划拨渠道及程序

  资助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受资助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县(市)财政局,由各级财政划拨到受资助单位。各地区接到通知后,即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资助资金的划拨手续。

  三、资金使用

  (一)获得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才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办法,按项目建立基础管理台账,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助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提留、挤占和挪用资助资金,严格禁止资助资金用于部门或单位正常办公经费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部门或单位的楼、堂、管、所、车辆和房产购置支出等。

  四、绩效管理

  (一)各受资助单位要承担资助项目和资助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填写《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经费预算书》(一式3份),并按时限要求上报所在地人社部门。项目结题或资助资金使用完后,各受资助单位填写《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结题评估表》,上报所在地人社部门。

  (二)各地区人社部门要建立健全年度审计和绩效评估制度,强化指导监督资助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管理清单》、《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经费预算书》和《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结题评估表》报送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将作为各市(州)、县(市)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数量及资助额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定期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督导及时整改;情节较重的,要暂停拨款或收回资金,并追究项目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对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联 系 人:孙成博 联系电话:0431-88690929

  附件:1.2020年度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资助项目明细表

  2.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经费预算书

  3.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结题评估表

  4.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管理清单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2020年度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扶持资助项目明细表.xls
附件2-4.xls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