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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0-09-25 1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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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开展部分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评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部分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具备的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的条件

  1.信誉好,审计质量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近三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省注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单位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及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提供由省注协备案的财政专项资金或财务预算执行或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一份,参与我厅审计人员应具有上述审计工作经历。

  (二)审计人员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注册会计师或初级以上会(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2.审计项目参与人员在符合资格条件情况下,未经厅审计监督局同意,审计期间不得更换。

  三、项目内容、时间及人员配备要求

  此次招标项目共对3家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预计审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共需形成3个审计组同时开展工作,配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6名。

  重点审计内容:

  1.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厅党组决议及规章制度情况;

  2.任职期间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3.任职期间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经过调查研究、论证、班子集体讨论,是否存在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等情况;

  4.任职期间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权限审批、违规购置大宗物品、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乱发奖金补贴等情况;

  5.任职期间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干部任免有关规定等情况;

  6.任职期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注重加强内控制度,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管理职能,对内审、外审、巡视反映的违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7.任职期间对本单位业务报表数据、财务核算、文件报告及重要事项的报告是否有失实、延误、弄虚作假等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

  9.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预计实施审计启动时间9月28日(星期一)。

  四、投标标的额上限及定标办法

  (一)投标标的额上限

  1.此次离任审计项目投标标的额上限为7万元(含);

  2.招标价格含审计人员在省内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费用,我厅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二)定标办法

  1.能够满足我厅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

  2.按照最低价格法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现场开标。 

  3.中标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履约信誉差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综合打分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中标单位。

  五、结算方式

  审计项目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六、履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后,需支付标的价款的1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中止。如无违约情况,待审计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一并返还。

  七、投标应提交的资料

  1.报价函(格式自行确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近三年信誉情况)及省注协证明

  7.省注协备案的财政专项资金或财务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请用信封密封好后现场提交。

  八、投标响应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17时前,报名电话0431-88690709(邮箱shbzjdc@126.com),过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于9月27日(星期日)上午9点30分前送至金业大厦B座三楼小会议室,过期不予受理。

  九、中标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2小时内在人社厅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3天,将对此次投标单位投标价格最低的第1名和第2名进行公示,如第1名有违招标要求的,由第2名递补中标。

  十、其他要求

  (一)中标单位及参与审计人员当年内不得与被审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或提供相关培训、授课等服务;

  (二)中标单位审计人员应准时参加厅审计监督局组织的审前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超过半天;

  (三)审计工作采取现场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中标单位根据委托审计事项在审计结束后3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四)如发现投标单位存在低于实际审计成本的恶意中标行为,将由我厅机关纪委进行约谈,性质恶劣的由评审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通报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投标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否则按照自动放弃处理,我厅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人:曹 恒 联系电话: 88690709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