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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9-13 1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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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通知,对省直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治“四风”、确保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全厅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两节”特点,强化教育监督问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关键节点,严明纪律规定

  国庆、中秋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知宣传教育,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把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真抓严管,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自觉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认真履行领导、执行、推动、教育之责。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协助党组织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监督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责任追究

  结合本处室、单位实际,不间断地组织开展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准确研判本单位存在“四风”问题的薄弱环节,紧盯重点人群,紧盯“四风”变异、复发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两节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强化追究问责,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强化通报曝光,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厅直属机关党委

                                  2017年9月11日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