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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5-02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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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社联字〔2017〕2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金融服务网点全覆盖,着力打造“参保缴费、领取待遇、身份认证、政策咨询”四个不出村服务,实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选择本地区不低于60%县(市、区)开展村级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工作,确定的县(市、区)人社局(信息中心)、社保局要协调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服务机构,以社会保障卡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领域应用为契机,在辖区内每个行政村抓紧布点,发放社会保障卡,投放金融服务机具,规范服务标准,切实做好村级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工作。布点要由村两委推荐并与合作金融服务机构共同研究选定一名专人负责,也可选择愿意且热心为农村居民服务的商业店主(应有营业时间保证、现金流量保障)。

  二、各地要组织开展对金融服务网点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业务经办培训工作,提高金融服务网点人员服务意识、业务操作能力和政策解读能力,宣传落实好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相关激励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金融服务网点参保缴费积极性。

  三、各地人社局、社保局协调合作金融服务机构,共同研究建立金融服务网点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各村级金融服务网点业务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网点是否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建设,是否按照“四个不出村”要求对农村居民提供便捷服务,是否免收各项业务手续费等。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要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善、弄虚作假、业务量不足、资金安全隐患较大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撤销金融服务网点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省里采取“送培训下基层”的方式,支持布点工作进展快的县(市、区),并统一制作“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站”标牌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流程”展板。各地在工作中出现具体问题及时向省里反映,省里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省里将适时对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金融服务网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请各市(州)人社局、社保局于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将本地区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金融服务网点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汇总后分别报省人社厅农保处、省社保局农保处。首次上报时间为6月20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

  联 系 人:李美静

  联系电话:0431—88690670(传真)

  电子邮箱:1312306266@qq.com

  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农村社会保险处

  联 系 人:潘月清

  联系电话:0431—85821825 0431—85821809(传真)

  电子邮箱:jlsxnb@163.com

  

  

                                          2017年4月1日

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金融服务网点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