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取消了价格鉴证师等47项职业资格,现将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予以公告。
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开展自我清查,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考试、鉴定和发证活动,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相关的培训、考试等活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对职业资格设置和实施的监管,推动职业资格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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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47项)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