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省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更好地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就业,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5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沟通协调,制定工作方案,进行统一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招聘周活动的组织落实和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并做好政策宣传、职业指导、求职登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维权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传导
活动期间,省及各地要加大“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各地要及时把招聘周期间的各项活动安排向媒体公开,并将活动进展以文字、图片、视频信息等方式报送对口主管部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使社会各界群众能够充分获悉招聘周的各项信息。
三、认真总结经验,按时上报情况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4月14日前,将本地区组织招聘周活动的联系人信息(填附件1)和准备情况(文字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向省对口主管部门上报。4月18-24日活动开展期间,每日要向省对口主管部门上报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活动结束后,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25日下班前,上报本地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总结和“2016年吉林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 磊 0431-88690819
电子邮箱: 278985123@qq.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 梅 0431-84636188
省总工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汪之强 0431-85375465
省工商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常 吉 0431-85086939
附件:1.民营企业招聘周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2016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总工会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4月8日
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发挥好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将于4月中下旬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开展“2016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8日至24日。
二、活动主题
促进供需对接,助力转型发展。
三、服务对象
(一)以2016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各类求职者。
(二)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收集发布岗位信息。各地要在招聘周活动开始前多方收集各类企业真实有效的岗位信息,组织民营企业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做好信息分类、筛选和整理,提高信息针对性和匹配有效性,通过举办招聘会、利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集中向社会发布,提高求职和招聘信息的精准推送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设立“2016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专栏,免费发布招聘会和岗位信息。
(二)组织多种招聘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详细制定招聘周活动计划,组织招聘企业深入高等院校、街道(乡镇)和社区,开展专场招聘、综合招聘、网络招聘等活动,大力推动远程招聘、视频面试等新型招聘手段的广泛应用,为供求双方提供便利、高效的对接服务。
(三)提供相关指导和咨询服务。各地要在招聘现场设立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窗口或服务台,根据求职者的不同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等服务,结合招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应提供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此外,各地还要设立维权服务台,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招聘周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工会、工商联等部门配合。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招聘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招聘会和岗位信息,按照统一格式上传“中国公共招聘网”,并通过多种形式在当地广泛发布(上传信息的具体要求可从
http://www.cjob.gov.cn/download/201604.html下载)。
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周活动。
各地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牵头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各地工商联要积极动员民营企业参加招聘周活动,收集和整理民营企业岗位信息,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上传“中国公共招聘网”统一发布。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多种媒体,提前宣传招聘周活动时间和内容,及时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要大力宣传推介“中国公共招聘网”,引导各类求职者登录查询招聘会和岗位信息;要加强对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集中宣传,全面解读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三)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检查。各地要制定招聘周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活动现场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四)按时上报情况。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于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上报招聘周活动的准备情况。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于4月29日前汇总招聘周活动情况,上报活动总结和“2016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电子邮件:dpes@mohrss.gov.cn
(二)教育部
电子邮件:xuefeiyang@moe.edu.cn
(三)全国总工会
电子邮件:ldc@acftu.org.cn
(四)全国工商联
电子邮件:15801368797@139.com
(五)中国公共招聘网
电子邮件:zpw@mohrss.gov.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