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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4-06-09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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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人社函字〔2014〕36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3号)要求,切实做好我省超比例用工单位调整用工方案的制定和备案工作,确保在二年内达到规定比例,有效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健康发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将超比例用工单位报送调整方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超比例用工界定 

  所谓超比例用工是指截至2014年228日,用工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10%的。20121228日之前已经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暂行规定》实施之日起2年以后的,可以继续履行到期限届满,但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二、超比例调整用工方案制定 

  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所属地区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指导其根据经营特点、超比例程度等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整用工方案。超比例用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减少劳务派遣用工。通过直接转为劳动合同制用工减少劳务派遣用工的,要在方案中明确如何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的原有劳动关系问题;通过业务外包、承揽等方式减少劳动派遣用工的,要明确如何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范发包等活动,依法做好已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转移接续工作,防止出现“假外包,真派遣”等问题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暂行规定》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退工和解除劳动合同工作,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为便于超比例用工单位调整用工方案的制定报送工作,省厅统一制作了《XX单位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调整方案》(附件二),请参照执行。 

  三、超比例用工备案 

  为全面掌握我省超比例用工情况,便于督促和指导用工单位根据调整用工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在二年内达到规定比例,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在全省实行超比例劳务派遣用工调整方案备案制度。超比例用工单位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上报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和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督促超比例用工单位及时制定和上报方案,加强对超比例用工单位备案材料的检查核实,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各县(市、区)的相关表格数据要上报到所在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负责将本地区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于6月30日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一并报省厅劳动关系处,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直接将表格数据上报省厅。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超比例用工方案调整工作是确保过渡期平稳过渡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各级人社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超比例用工备案和方案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使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被派遣劳动者了解掌握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最大程度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二)严密组织。超比例用工的方案调整工作,涉及到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利益,各级人社部门一定要严密组织,加强协调,将调整用工和全面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行为及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调整用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过渡期内用工调整平稳有序进行。 

  (三)加强督导。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措施,强化对超比例用工单位的督导检查,指导用工单位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各级人社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超比例用工备案的单位依法查处,并适时进行通报。对已进行备案的用工单位,每半年调度其对方案的执行情况,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在二年内达到规定的比例。 

    联系人: 刘泽红 联系电话(传真): 0431-88690992 

      电子信箱:ccrslzh@163.com 

      附件:1.用工单位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备案表  

           2.XX单位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调整方案(参考模板) 

                                 2014年6月3      

        

  附件二 

  XX单位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调整方案 

  (标题二号宋体加黑居中)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三号仿宋): 

        为认真落实省人社厅关于XX的通知精神……(正文三号仿宋),确保在二年内达到规定的比例,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用工调整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一级标题三号黑体) 

  (一)单位职工情况(二级标题三号楷体) 

  1XX情况(三级标题三号仿宋) 

  (二)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情况(二级标题三号楷体) 

  1XX劳务派遣单位名称、派遣到本单位劳动者人数等情况;(三级标题三号仿宋) 

  2、   ………………… 

  二、 方案制定情况(三号黑体) 

  (一)制定的原则(二级标题三号楷体) 

  (二)制定的程序(二级标题三号楷体) 

  (三)………………… 

  三、具体调整方案(三号黑体)  

  (一)调整方式(二级标题三号楷体) 

  1、直接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三级标题三号仿宋); 

  2、通过劳务外包形式减少劳务派遣用工; 

  3……… 

  (二)调整计划(二级标题三号楷体) 

  周期的制定及周期调整的人数、调整预期比例等。 

  (三)风险评估(二级标题三号楷体) 

  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及时进行评估,制定完善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两年内达到规定比例。 

  四、其他事项 

                              XX单位(盖章) 

                                  月    

附件1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备案表.xls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