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年初以来,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2〕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15号)要求,各地坚持以帮扶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摆脱贫困为主线,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面推进,全省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截至9月末,通过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全省共有7338名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现将主要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对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人社部门会同当地组织部门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立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四平市印发了《四平市关于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搞好调查摸底,建立基础档案
各地充分发挥基层人社平台作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双困”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失业原因、技术特长、培训需求、择业意向、就业状况等,为他们建档立册。吉林市建立了“三实三查三保”就业帮扶制度,即“实名制登记双困人员基本信息、实名制落实就业帮扶责任人、实名制上报就业单位;对社区(村)上报的双困人员名单,乡镇街按50%比例抽查、县(市、区)按30%比例抽查、市本级按10%比例抽查;社区对双困人员保证入户三次、保证提供三次就业帮扶、保证就业后回访三次”。
三、发挥平台作用,组织招聘洽谈
目前,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市场全部开设城乡“双困”人员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前三季度,全省共为城乡“双困”人员提供政策咨询23214人次,职业指导12859人次;召开大中型城乡“双困”人员招聘会270 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27468 条;推介创业项目3047个。辽源市共召开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专场招聘洽谈会19场,参加用工单位1600余家,提供岗位340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5000余人,其中城乡“双困”人员186人。
四、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帮扶方式
通化市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2+1”结对帮扶活动,由一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一名普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一名城乡“双困”人员,实行“四帮”和“四个必到”。“四帮”即帮助跑资金、帮助跑项目、帮助跑岗位信息、帮助解决思想观念转变。“四个必到”即城乡“双困”人员家庭遇到特殊困难时必到、就业和生活遇到困难时必到、产生思想问题时必到、重大节日时必到。松原市开展了“手拉手、一对一”就业帮扶活动,全局35岁以下年轻干部分组深入到前郭县6个乡镇、11个街道(社区),与41户贫困家庭进行零距离对接,为每户捐助500元扶持资金。
五、扩大舆论宣传,全面落实政策
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政策和脱贫致富典型,激发城乡“双困”人员的就业积极性。前三季度,全省实现就业城乡“双困”人员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1759人,岗位补贴政策423 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707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195 人,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31万元。洮南市举行了以“促就业、保稳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2台,发放宣传手册3500本,务工手册3000本,用工信息单2000份,维权手册2000本。
六、强化职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各地对有培训意向和创业愿望的城乡“双困”人员,优先安排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现以培训促就业。松原市人社局、组织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党组织131个,吸纳党员1200余名;现有创业培训基地18个,创业实践基地15个。前三季度,共为创业党员和困难群众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22期,培训人数达3000多人次。
七、畅通就业渠道,组织转移就业
为帮扶农村“双困”人员实现就业,各地积极通过就地就近转移、劳务输出、劳务协作等形式,开发适合农村“双困”人员需求的就业岗位。前三季度,全省共有2147名农村“双困”人员实现转移就业。白城市充分发挥劳务供求信息网络作用,畅通省内外用工信息渠道,与北京温馨家母婴看护中心、天津磁化电子有限公司等24户用工企业建立了劳务合作伙伴关系,帮扶全市农村“双困”人员异地转移就业132人。
存在问题:一是全省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开展的不够均衡,个别地方重视不够。二是部分城乡“双困”人员不能树立正确就业观,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三是由于身体条件、文化水平、家庭状况等原因,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难度依然较大。四是实现灵活就业的城乡“双困”人员数量较多,就业稳定性较低。
下一步,各地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按照《关于对城乡“双困”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2〕48号)要求,完善城乡“双困”人员管理台账,及时掌握帮扶对象就业动态。二是提供个性化服务。根据每位“双困”人员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就业帮扶方案,实行“一人一策”。三是扩大社会宣传。通过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就业帮扶政策和创业先进典型,鼓励城乡“双困”人员通过创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四是培树就业帮扶典型。要定期调度所属县(市)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四季度,各地要培树1个就业帮扶工作典型,并于年底前将典型事迹材料报省人社厅。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