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组织协调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向厅直属机关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协助厅直属机关党委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责机制,督促各级纪检委员提醒同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
3.定期向厅直属机关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和问题。
4.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二、加强廉政教育
5. 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领会中纪委、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6. 加强风险意识教育。通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观念、群众观点、思想道德、廉洁从政、案例警示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有权力就有风险”“防范风险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7. 加强廉政法规教育。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廉政法规考试与开展学习交流、知识竞赛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法规和制度,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8. 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十必谈”:党员干部新提拔任职及轮岗交流时必谈;重大建设项目启动时必谈;重要节假日时必谈;个人家庭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时必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时必谈;群众有反映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干部作风漂浮时必谈;党员干部有不廉洁苗头时必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必谈,起到提醒在先、要求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的效果。
9. 加强廉政文化教育。进行诚实守信、崇尚廉政等教育,普及廉政知识、培育廉政理念、树立良好家风,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导向、熏陶作用,为反腐倡廉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文化支撑。
三、维护党的纪律
10.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
11.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1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委及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四、深化作风督查
13.督促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要求的贯彻执行。
14.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党员干部“不严不实”、“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以及“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明查暗访、惩戒问责和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15.建立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党内监督
16.督促各级纪检委员加强对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
17.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各级纪检委员提醒同级党组织落实好民主(组织)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述廉述责等重要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8.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级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20.受理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六、严肃纪律审查
21.协调配合驻厅纪检组工作,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查处机制。
22.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3.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24.定期通报查办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提高监督执纪效果。
七、严格自身监管
25.改进和完善厅直属机关纪委工作机制。
26.健全各级纪检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防“灯下黑”。
27.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各级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8.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