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全省“巾帼建功”活动现场推进会在长春召开。厅财务管理中心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金华同志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为我厅征得荣誉。
吉林省人社厅财务管理中心共11人,其中女同志7人。承担着人社资金监管的重要职责。她们爱岗敬业、勤奋尽责,业务精湛、锐意进取;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她们用优异的业绩和良好的风貌展示了新时代女性的巾帼风采,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
金华同志现任省医保局局长。她始终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秉持百姓为本、服务至上理念,踏实工作,用心打造每一个精品,多次受到表彰和奖励。
(厅直属机关党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