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
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全厅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守土尽责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中央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态度和决心,始终绷紧廉政这根“弦”,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肃查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执行廉政纪律,确保廉洁过节
要牢记纪律红线,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土特产等各种节礼;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滥发各种津贴、补贴和福利;严禁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
三、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四风”问题新动向,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实名举报的,及时调查处理。对中秋、国庆节期间出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违纪人员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2016年9月9日